卜某是硕士毕业后走失的,不是没考上硕士疯了的
卜某,女,汉族,现年45岁。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

关于是否涉嫌强奸问题。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华网 - “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和精神病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
对方精神状况不正常,就趁机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不是强奸是什么?
灌醉是强奸,下药是强奸,那么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怎么就不能算成强奸?

北京法院网 - 与患精神病的妇女发生性行为能否认定强奸
退一万步讲,为什么觉得在大街上捡到一个来历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就可以随便捡回去做老婆?
收留了好吃好喝养着是一回事。
从卜某的父母、哥哥这边看,二十多岁的女儿、妹妹走丢了十年之后,再找到的时候说已经一儿一女是另一回事。
这个所谓的“结婚”是怎么回事?
捡来的人身份不明连户口都没有,是怎么办理结婚的?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可以不遵守了是吗?

- 如果她知道自己家住哪,您为什么不屈尊给人送回去?
- 如果她连自己家都不知道在哪,你还敢“结婚”,人是在你家出生的吗,户口呢,身份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没有人给过此案的“收留”方家庭随意处置另一个公民的权力,从他自以为“结婚”开始他就犯法了
到底是什么动机
女拳兴风作浪是一回事,
原生家庭怎么做事是一回事,
甚至就算、假如、哪怕他真的“报警了”,之后有没有处理是一回事
但……这事合不合道德甚至合不合法是另一回事,因为卜某她自己是一个有人权的人,“收留”方作为人的良知呢?
养一张长期饭票是一回事,育有一女一子又是哪门子事情,我们非当事人如何知道女方当时神志清不清醒,有没有受到暴力胁迫呢?
就现在这个现状,怎么让人相信他当初把人带回家的动机是什么?
而且,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女性在街上走,是用怎样的想法认为对方是走丢的?
- 如果觉得对方是正常人,你领她是想干什么?
- 如果觉得对方是精神病人,为什么要领回家?
扪心自问,在街上看到有人走丢,不是领到最近的派出所,而是领回家,是怎么想的?
第一时间为什么没有找派出所,派出所不管是吗,县局、市局呢,也都不管吗,到省厅有没有人管?
如果这个恶例开了,以后就可以去大街上“好心收留”“走丢”的儿童了

最近的派出所离他家八公里远,还就那个任性不去,就是偏偏要把人往家里领?
知道人的知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这是哪里的海外领土呢,有事关走丢人员的大事情连警察都不找,这里是不是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啊?
为什么怀疑是被拐卖的
两地直线距离一百公里,实际路程大于一百公里,这中间这么长的路一个精神病人怎么过去的
一个健康人步行过去得三天左右,中间必然要吃饭喝水,这些都是在哪里解决的,难道这中间没有其他人发现有人走失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欸,我知道了,是美国给的超时空传送技术,责任全在美方!
不往被拐了上面想很难啊

那是TM的2011年,08奥运会都TM开完三年了,10上海世博会都TM开完一年了
还拐日本,日本网民看到这事怕不是要把牙笑掉了,以为他的对海邻居还处在封建社会呢